報廢車回收行業更注重服務
2020年,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.72億輛,我國每年的汽車銷量都超過2500萬輛。隨著一批批機動車進入報廢環節,如何做好報廢車回收,成為不容忽視的問題。2019年6月1日起,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》正式施行,“五大總成”不再被強制報廢,允許以再制造形式加以循環利用。在新規實施一年多后,報廢車回收行業發生了怎樣的變化?報廢車如何“變廢為寶”?
過去,報廢車一直按照廢舊鋼鐵的價格回收,導致小轎車在很多地方的回收價格每輛僅為200元-300元。以往每年約有30%的報廢車流向出價高的非正規回收渠道,其中,多為沒有環保措施的報廢拆解企業。售賣拆解后的零件,不僅埋下安全隱患,還擾亂了市場秩序,在拆解過程中,還會給環境造成污染。
在管理辦法正式施行一年多后,這種狀況正在改變。拆解的報廢車發動機、方向機、變速器、前后橋、車架等“五大總成”具備再制造條件,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出售給具備再制造能力的企業予以循環利用。市場化競爭機制下,隨著正規拆解企業的回收價格提升,非正規企業不再擁有高價優勢,報廢車回收行業發展更加健康有序。
1輛汽車可用于再制造的零部件只有5%-10%。以汽車發動機為例,一般汽車發動機在運行20萬公里時依然性能良好,而一些車輛在報廢時,車輛行駛還未達到20萬公里,這樣的發動機直接作為廢舊鋼鐵回爐是對資源的極大浪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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